根据阿坝州物价局关于大九寨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观光车燃油附加费标准的批复(阿坝价调[2008]50号),同意九寨沟观光车公司观光车收取燃油附加费,其收取标准为每人每次10.00元,景区观光车由为90元/人+10元/人=100元/人,合计320元.于2008年7月25日起执行.
25号九寨沟观光车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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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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